3月12日,我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上级检察院党组和县委有关精神,就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长吴江作动员讲话,县人大常委、法工委主任、县委第九指导检查组组长邹松泉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江检察长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头脑、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的重大举措;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大局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顺应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院党组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吴江检察长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明确要求,把握原则,围绕主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院党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把握和贯彻好活动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创新强检促稳定,科学发展争先行”主题,明确要求,突出重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助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活动原则。要全面落实活动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目标要求,通过强化科学发展理念、提升科学发展能力、破解科学发展难题、探索科学发展路径、创优科学发展环境创新强检。
吴江检察长要求,要掌握方法,把握节奏,有序推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要围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凝聚‘促稳定、争先行’共识”重点,开展学习培训、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调研、“问计于民”等四项工作。要围绕“发扬民主,集智聚力,共谋‘促稳定、争先行’之路”重点,开好民主生活会、写好分析检查报告、组织好民主评议等活动。要围绕“破难建制,真抓实干,开创‘促稳定、争先行’新局面”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规章制度,总结巩固提升。
吴江检察长强调,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胆实践,努力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检察院要切实把“服务转型升级、服务招商攻坚、深化帮扶结对、开展信访维稳、开展提升效能、服务和谐农村、开展办案质量提升年、开展机制创新”等“八个专项行动”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探索创新、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统筹协调、抓好舆论引导,扎实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切实有效地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向县委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邹松泉在动员会上指出,我院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特别是把“创新强检促稳定、科学发展争先行”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贴近当前形势,符合龙游检察工作实际。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搞好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创新强检促稳定、科学发展争先行”的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更好地为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